|
站内搜索: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最美郧阳人•郧阳区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3-24   

各乡镇,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深化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委有关部署,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城创中心联合开展“最美郧阳人·郧阳区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郧阳区第四届道德模范分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每类评选2名,总数10名左右,提名奖若干名。

  二、评选标准和范围

  (一)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支持郧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群众信服、社会认可。

  (二)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泛认可。

  凡符合上述参评标准的郧阳区公民(包括在郧阳区工作、学习、生活6个月以上的常住人口),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郧阳区道德模范人选;中国好人、荆楚楷模、十堰好人(楷模)、最美郧阳人以及往届道德模范提名奖等作为重点对象优先推荐。往届区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参评。

  三、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在区文明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郧阳区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区活动组委会),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等为成员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四、推荐办法

  优先推荐发生在近两年内的典型事迹,推荐方式分为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自我推荐三种:

  1.组织推荐。由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负责组织上报,各乡镇至少推荐2名以上典型人物,区直各单位至少推荐1名以上典型人物,推荐情况纳入年底文明创建考核结果。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对本乡镇、本单位、本系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并在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2.群众推荐。10人以上联名可由主管部门、常住地社区和乡镇进行推荐,也可直接向区委文明办推荐。群众联名推荐由推荐人选所属单位、常住地社区、所在乡镇进行初审。

  3.自我推荐。自我推荐需报经所属单位初审后上报。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乡镇、各单位推荐人员需填报“最美郧阳人·郧阳区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申报表(一式两份),每人500字的个人事迹简介和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1寸免冠彩照,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推荐意见。于2022年5月20日前上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申报表格可在郧阳文明网公示栏下载。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7221890;电子邮箱:yywmb7235023@163.com。

  六、表扬人选产生

  1.组织审核。各乡镇、各单位对推荐的候选人要严格筛选把关,经认真研究后报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与有关单位共同对上报的各类先进典型认真审核,确定候选人并报区公安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2.群众评选。经区活动组委会和有关单位共同审查、综合评定,初步确定候选人后,将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区级主要媒体和郧阳文明网、郧阳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投票。

  3.评选审定表扬。区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候选对象的群众投票与评委评审意见,综合评定“最美郧阳人·郧阳区第四届道德模范”10名、“最美郧阳人·郧阳区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人选若干名;以区文明委名义印发表扬决定,颁发荣誉证书,举办颁奖典礼进行表扬和集中宣传。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把“最美郧阳人·郧阳区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转化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创建的过程,切实提高认识、精心部署、认真实施。

  2.坚持群众主体。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要突出群众主体,坚持面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推荐,把最具代表性、最有公信力的道德标杆人物发掘出来、推荐上来,让群众可敬可信可学。

  3.重在学习宣传。要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并运用公益广告、基层巡讲、故事汇巡演、专题展览等形式,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促进全区城乡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4.加强关爱帮扶。要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鲜明导向。

  附件:“最美郧阳人·郧阳区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申报表


http://yywmw.net/doa/upload/20220324162020507.docx
http://yywmw.net/doa/upload/20220324162020291.docx
http://yywmw.net/doa/upload/20220324162020779.docx
http://yywmw.net/doa/upload/20220324162021144.docx
http://yywmw.net/doa/upload/20220324162021870.docx